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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信厅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1-18 16:16:47 阅读量:35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经信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坚持需求牵引、供给驱动,旨在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夯实科技供给源头,畅通成果转化通道,加快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实施方案》包括3个部分、共24条,重点围绕创新体系“怎么构建”、创新活力“怎么释放”、创新生态“怎么营造”,从创新系统、科技供给、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服务等方面,明确细化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及政策要点。

一是优化创新体系。建设高效能科技创新系统。统筹汉襄宜协同创新“金三角”和全域科技创新协同区、“科创飞地”,加强鄂湘赣“中三角”创新合作;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培育工程,落实实验室效能提升“十大行动”,每年产出30项以上标志性成果;加快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在县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三个全覆盖”,分行业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

增强高质量科技供给。紧扣“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以需求为牵引的有组织科研攻关;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计划、关键技术攻关“尖刀”工程、产业急需技术“突围”行动,开展“61020”全链条攻关。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体系,加快打造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到2027年,建设6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100家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引育技术经理人1000人;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开展科技成果潜在价值商业化评价。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三链”机制,加快构建以创新为牵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到2027年引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达10000家。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跃升计划,到2027年,力争入围国家高新区50强5个、全国百强园区10个。建立产业生态制度化合作模式,定期举办产业生态合作大会。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推进股权融资创新,推动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深化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创新积分的金融产品。推动科技型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加快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

二是深入推进改革。深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新型收入分配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优化“包干制+负面清单”科研管理体系,最大限度赋予科研人员人财物使用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产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支持企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现代工程师学院、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实施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制定事业单位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政策。

深化以要素配置为重点的高质量市场化改革,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模式。积极申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立省科技金融联盟。建设全省统一要素交易平台,探索试点“科学数据银行”模式。

三是营造创新生态。重构创新政策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审查机制,形成精准高效的政策供给体系;

健全平台运营机制,强化创新平台效能动态评估与资源精准配置联动,拓展“两业融合”新业态覆盖面;

优化创新氛围环境,健全容错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国际论坛赛事矩阵;

强化创新服务保障,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湖北离岸人才中心,实施“海外人才蓄水池”工程,建立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机制。完善科技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建设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协同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联动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先行先试。紧扣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州依托高新区、经开区等载体开展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优化监测评估。完善科技创新重大任务推进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督导调度,清单化推动任务落实,适时调整和完善具体任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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